原標題:重拳!青島8項措施懲戒失信企業 老賴不能任"高管"
“信用青島”建設再出“重拳”,記者4月25日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出臺《在工商、人社領域對失信企業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青島市工商和人社部門將針對失信企業聯合采取任職限制、重點勞動監察、限制授予榮譽、嚴格行政許可審批等多項懲戒措施。
《實施意見》確定的聯合懲戒對象為因存在違法失信行為,被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以及人社部門公布的違法失信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據了解,我市工商和人社部門之間將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實現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及時共享,并在此基礎上針對懲戒對象實施8項懲戒措施:
對于失信企業,我市工商部門將向社會公示人社部門推送的行政處罰案件等信息,并將在政府部門間共享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等信息;
對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觸犯刑法被判處刑罰,或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當事人,限制其擔任企業“高管”;
對因嚴重違法被人社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或撤銷、吊銷、注銷、繳銷許可證的當事人,依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對人社部門公布的違法案件信息當事人,在守重企業公示、馳著名商標創建等方面進行限制。
給予符合條件的失信企業 C(非誠信)等級,列入勞動保障監察重點對象;
在人社領域相關榮譽性稱號評選時,對失信企業進行限制;
定期與工商部門對公務員經商辦企業注冊信息等進行數據比對,進行公務員聯合懲戒;
對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有不良記錄的社會組織,禁止其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
近年來,青島著力構建以誠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全市工商部門以登記注冊數據為基礎,整合擴充年報、商標、合同、行政執法等信息資源,共歸集各類企業信用信息800余萬條,并完成與市電子政務系統的數據對接。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在工商登記環節進行任職限制,共攔截“老賴”任職700余次,在守重企業認定中,有65家企業因失信行為受到限制。
(記者 霍璟祎)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