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報訊共度一生的老伴突然離世,留下一套兩人共有的房產(chǎn),由于該房產(chǎn)未作分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這套房產(chǎn)有一半產(chǎn)權歸老太太王英(化名)與六名子女共有,但不知為何這名八旬老太執(zhí)意要索回房子的全部產(chǎn)權,并不惜將子女們告上了法庭。
3月1日,新疆都市報記者從烏市頭屯河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了解到這起遺產(chǎn)糾紛案件。今年已經(jīng)81歲的王英與老伴高信攜手走過半個多世紀,并育有六名子女。王英表示,上世紀90年代時,她與高信共同購買了位于烏市頭屯河區(qū)烏西站11街小區(qū)的一套房屋,于2000年9月份取得房產(chǎn)證書。
2015年1月份,老伴高信因病去世,由于遺產(chǎn)未作分割,這套房子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guī)定,原本屬于高信的50%產(chǎn)權由王英及他的六名子女共同繼承,但王英卻向子女提出索要全部繼承權,對于母親的做法,子女們表示十分不理解,并拒絕了她的要求。而老人表示將要通過法律途徑拿回繼承權。原以為只是隨口說說,沒想到老人的孩子們真的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女兒高云說:“平時父母和我們幾個兄弟姐妹相處都很融洽,可能是父親的突然離開讓母親心里受到了打擊,才會做出這個決定。”而王英也表示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和孩子們搶房子,只是想著有房子生活也有個保障。
聽到母親的心聲,幾名子女也開始反省自己,高云說:“父親去世后只剩下母親孤孤單單一人,我們作為子女的卻忽視了她的感受,應該多陪陪她,跟她多說說話。如果房子能給母親帶來安全感,我們愿意讓出自己的份額。”
最后在法院的調(diào)解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xié)議。房屋由王英全部繼承,但王英需支付六名子女每人21121.6元房屋折價款,有兩名子女當場表示放棄房屋折價款,將盡心照顧年邁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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