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招生評價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中小學考試辦法。小學考試成績全部以等級形式呈現。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探索實行部分學科多次考試制度,考試結果以若干等級或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將藝術和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實驗操作技能納入考試內容。
二是健全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完善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的原則、內容和形式等,加強評價結果使用;以學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水平、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突出表現等為主要內容,建立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建立規范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培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三是完善高中招生錄取方式。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模式;逐步擴大高中招生自主權;高中錄取實行自主招生、指標生分配、統一招生錄取、特長錄取、推薦錄取等多元錄取方式。
四是完善幼兒園招生管理制度。堅持適齡幼兒免試入園,幼兒園不得對入園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不得將嬰幼兒參加早期教育指導作為入園前置條件;鼓勵各區市擴大就近入園試點范圍,加快滿足適齡幼兒入園需求。
五是深化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學業水平、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推進普通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實驗。完善“底線管理+特色發展”的中小學辦學評價體系,完善學生、家長評價學校、校長、教師和群眾滿意度調查制度。改革校長和教師評價制度。完善第三方評價機制。完善度教育督導制度。
聚焦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一是完善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配套制度。完善副校長、中層干部聘任辦法,加強校長后備隊伍建設,建立校長后備人才庫和動態管理制度,推動校長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深化區市校長職級制改革。
二是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完善學校校長負責制,落實校長在副校長提名、中層干部聘任、教職工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權;擴大學校在教師職稱評聘、評先樹優等方面的評價權等。
三是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現代學校治理體系;加強對中小學履行學校章程情況的指導和監督;探索實行學校管理清單制度,推行學校管理信息公開;學校財務預決算以及教師考核、職務(職稱)評聘、績效工資分配、評先樹優辦法等重要事項,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四是扎實推進依法治教工作。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學校重要工作事項和重要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全面推行學校法律顧問制度;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五是加強中小學黨建工作。學校黨組織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選優配強中小學黨組織書記;建立學校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制度,把黨建帶群團組織建設情況列入學校黨建工作考核內容。
聚焦教師管理改革
一是推進學校教師管理改革。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工作;完善教師補充和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推進中小學教師聘用制改革;推行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招聘面試前置制度,探索建立適應教師職業特點的選用、考核機制。
二是創新教師培養培訓制度。整合區市教師培訓、教育教學研究、電化教育等資源,提升教師隊伍素質;加強名師、名校長隊伍建設,加強農村校長、教師培訓;制定青島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辦法,完善教師繼續教育學分管理制度;積極推進國家中小學班主任工作創新實驗區工作,落實全市統一的中小學班主任津貼標準。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