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2月24日訊 日前,信網(wǎng)(0532-80889431)從青島市交警支隊了解到,2016年2月23日晚,交警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按照上級統(tǒng)一部署要求,在雙埠收費站設崗夜查,抓到一名酒駕慣犯,五年內(nèi)竟酒駕三次!
2月23日晚21時45分,交警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按照上級統(tǒng)一部署要求,在雙埠收費站設崗夜查,期間駕駛?cè)死钅绸{駛車牌號為魯B556TC轎車在接受民警檢查時,經(jīng)酒精測試儀吹氣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李某說駕駛證和行駛證都沒帶,并與民警說笑,顧左右而言它,毫無悔意。民警隨即要求其拿出身份證核實身份,李某多次推諉。民警遂依法將其帶回交警大隊進行詢問,經(jīng)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李某酒駕這已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而是第三次了!
據(jù)調(diào)查,李某曾經(jīng)在2011年2月16日被交警市南大隊香港西路中隊查處過酒駕行為,2而在2014年12月25日又被交警市北大隊遼寧路中隊查處。隨后,執(zhí)勤民警隨即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李某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拘留1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欒心龍 史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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