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8日訊 為落實國家總局“四有兩責”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切實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從5月中旬至9月上旬,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整治,從嚴打擊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輔助降血壓、等易發(fā)生非法添加行為的保健食品,以及其他違法行為。
本次專項整治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整治的重點品種:聲稱減肥、緩解體力疲勞、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輔助降血糖和輔助降血壓6類功能保健食品。整治的范圍包括: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特別是管理薄弱的生產企業(yè)、委托生產企業(yè)和批發(fā)市場、區(qū)域代理商;涉嫌生產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企業(yè);利用會議、講座等方式銷售保健食品的企業(yè);經初步篩查有非法添加嫌疑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整治重點是保健食品是否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或其他物質;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中是否標示有與國家批準內容不一致原料。
在專項整治中結合安全風險監(jiān)測數據和日常監(jiān)管,從嚴打擊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輔助降血壓等易發(fā)生非法添加行為的保健食品。在生產經營環(huán)節(jié)重點檢查原料管理、生產工藝、生產記錄成品保存和檢測檢驗以及《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guī)定》等,重點對生產經營企業(yè)夸大宣傳嚴重、群眾投訴舉報集中的易非法添加品種加大抽檢力度和檢查頻次,發(fā)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重點解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這一社會影響面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領域突出問題,進一步確保人民群眾食用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動執(zhí)法人員2369人次,檢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yè)16家,經營單位1028家,抽檢保健食品117批次,立案12起,罰沒金額12.5萬元。
2016年03月,食品藥品執(zhí)法人員對某健康養(yǎng)生館進行現場檢查時發(fā)現,該單位正在進行開業(yè)宣傳活動,現場有40名老年人正在參加宣傳活動。
在現場發(fā)現精元之寶牌精元之寶口服液(規(guī)格:10ml*60支/盒,生產企業(yè):強生健康產業(yè)(貴州)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60115,保質期24個月)共34盒;常益清壓片糖果(規(guī)格:500mg*30粒*3瓶/盒,生產企業(yè):天津中威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60302,保質期24個月)共30盒;法羅蘭莊園牌藍莓王酒(規(guī)格:750ml/瓶,酒精度:5%vol,生產企業(yè):長春市法蘿蘭葡萄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5.09.25,保質期三年)共87瓶。該養(yǎng)生館負責人現場不能提供《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無證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
經進一步調查,當事人購進精元之寶牌精元之寶口服液36盒,購進價格為1782元/盒,共銷售8盒,銷售價格為1980元/盒,獲利1584元。常益清壓片糖果和法羅蘭莊園牌藍莓王酒是當事人購進精元之寶牌精元之寶口服液時的贈品,數量分別為30盒和96瓶,其中9瓶法羅蘭莊園牌藍莓王酒已免費贈送給消費者。
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的規(guī)定。
依據《食品安全法》、《行政處罰法》、食藥部門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1584.00元,罰款人民幣貳萬元(20000.00元)整。 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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