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30日訊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信網反映,他在居然之家(青島市北店)遭遇保證金退還困境。2019年,王先生與居然之家(青島市北店)簽訂租賃商鋪合同,用于經營藤器及戶外家具,當時依約交納了4萬元保證金。合同明確規定,撤店三年六個月后退還保證金。2021年,王先生結束營業不再續租,滿以為今年4月能順利拿回保證金,卻事與愿違。對此,居然之家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正在走退款流程,對于具體退款時間未給出確切答復。
商戶:合同白紙黑字退款為何這么難?
王先生告訴信網,他是2019年7月16日在居然之家(青島市北店)租賃的商鋪,租期至2021年7月31日。不過因為實際經營需要,王先生實際是于2021年10月31日撤場。
信網看到,根據雙方簽訂的《居然之家招商合同》,其中雙方約定“若甲乙雙方不再續約,則甲方在乙方所售商品或服務 ‘三包’ 期滿(以甲方對外承諾的三年為準)6個月后,經核實乙方所售商品和服務不存在質量問題和糾紛,并且對甲方沒有任何未付債務時,甲方將保證金金額(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我已滿足合同所規定的相關條件,這4萬保證金正常情況下今年4月底就該到期返還了,但是我卻未能按時收到退款。”為追回這筆保證金,王先生多次聯系商場工作人員,對方始終未給出明確退款時間。“每次問就是和總部申請,排隊等退錢。我們作為商戶,交錢時按時按點,退錢時卻沒了準頭。” 王先生無奈表示,合同中 “不計利息” 的條款本就顯失公平,如今連保證金退還都成問題,嚴重影響了他的資金周轉。
居然之家拖延退還保證金不是個例
對此,信網聯系到居然之家(青島市北店)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公司正在走退款流程,“已經向領導反饋,錢到財務后,會盡快按照排隊順序打款。”對于王先生這筆4萬元保證金的具體退還時間,未給出確切答復。
信網查詢了解到,2022年就曾有媒體報道青島一名租賃居然之家商鋪,經營兒童家具的市民,在兩年經營期之后,又按合同規定等了三年半,結果退保證金時也遭遇了“走流程”“等審批”的托詞。
而在今年1月,長沙的一名網友也曾在“百姓呼聲”平臺,反映長沙高橋居然之家商場以各種理由拖延退還其6萬保證金一事。
律師:可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一名同樣從事商鋪租賃的業內人士認為,商場收取商戶保證金,本質上是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商戶規范經營、妥善處理售后問題。這是維護市場秩序、守護消費環境的合理舉措。然而,當合同約定的質保期已過,在無任何證據證明商戶存在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情況下,商場仍不退還保證金,這一做法顯然有失公平。
面對這種情況,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車秋峰律師建議商戶們以合同為依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她表示,商戶在遇到保證金退還問題時,首先應仔細查看合同中關于押金退還的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若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商戶應依據合同與商場進行協商。若協商無果,商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月29日,王先生表示,在媒體介入采訪后,四萬元的保證金已經成功退還,事情得以圓滿解決。(顧青青)
[來源:信網 編輯:戴慧慧]大家愛看